当手机、项链、包包等财物被抢夺了,被害人第一时间会选择报警处置。但如果损失金额不大时,有时警察不会立案调查,导致被害人损失没办法追回。那样到底被抢夺多少钱才会构成犯罪呢?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事实上,抢夺别人财物的,一定是违法行为,被害人可以立即报警处置的,都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被害人想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被抢夺财物的价值就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依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要构成抢夺罪的,其抢夺的公私财物,要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
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是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
因此,犯罪嫌疑人抢夺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千致三千元以上的,就涉嫌构成抢夺罪。这个时候,被害人就能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
值得注意的是:
该司法讲解同时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规范是前述标准的百分之五10、
(1)曾因打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驾驶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抢夺的;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抢夺患者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10)致使别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紧急后果的。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只须被抢夺财物的价值达到五百元致一千五百元以上,被害人就能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现实日常,被抢夺财物后报警的,有时某些警察会找各种借口不立案或敷衍了事。这个时候如果想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尽量挽回损失的,就要随便听信“黑警”、“懒警”的说法,坚持立案,或者找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后,再作处置。